圍堵港大校委會的馮敬恩、李峰琦雖然罪成,但法庭僅判以社會服務令,判刑明顯過輕,或對公眾及年青人發放錯誤訊息,以為肆意擾亂公眾秩序只屬輕微罪行。
教育政策關注社主席張民炳形容本案案情嚴重,事發期間有人暈倒,有人受圍堵,但搗亂者只被輕判社會服務令,無法反映本案嚴重性,亦無阻嚇力。他擔心某些認同暴力行為的不良分子,會因本案而認為行事訴諸武力毋須入獄。
民建聯副主席張國鈞接直指本案涉及暴力,社會不能接受大學生以不當行為去表達訴求。他憂慮有部分人會曲解本案判刑,以為身為學生犯案可獲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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