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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堵港大校委會案遭輕判 馬恩國:上訴或改判即時監禁

2017年09月22日 23:00

正如馬恩國所講,律政司一旦提出上訴,法庭很可能會參考黃之鋒一案,有機會改判兩人即時監禁。支持律政司上訴請Like!

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及前外務副會長李峰琦,去年因圍堵港大校委會分別被判240小時及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引起外界爭議。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如律政司提出上訴,有機會改判兩人即時監禁。

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接受《文匯報》訪問時表示,裁判官或考慮到兩人屬於初犯,加上圍堵校委會的時間不長,才會如此判刑。但他強調,如律政司提出上訴獲批,上訴庭很可能會參考黃之鋒等人衝擊政總一案,屆時有機會改判兩人即時監禁。

他又指,200多個小時的社服令時間不短,對於活躍於政治的人來說,每日少幾個小時曝光的成本已經很高,某程度上具有阻嚇性。

原圖:http://std.stheadline.com/instant/articles/detail/186528-%E9%A6%99%E6%B8%AF-%E6%B6%89%E5%A8%81%E8%84%85%E6%9D%8E%E5%9C%8B%E7%AB%A0%E5%9C%96%E4%BB%A4%E4%BB%96%E5%8F%97%E9%A9%9A+%E9%A6%AE%E6%95%AC%E6%81%A9%E5%90%A6%E8%AA%8D4%E7%BD%AA9%E6%9C%88%E9%A0%90%E5%AF%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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