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去年圍堵校委會事件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判刑時表示,兩被告沒有預謀犯案,亦無刻意安排策劃事件,接納馮的行為沒有令李國章身體及心理受傷害,亦沒有對李國章行使暴力。
裁判官認為兩被告有真誠悔意,又向法庭承認罪行並道歉,故接受感化官意見,判處社會服務令。他強調量刑時已考慮罪行嚴重性,惟經考慮後認為不需要判阻嚇刑罰。
裁判官續指,明白年青人有理想、有抱負,想改變社會不公,但當他們認定自己的想法是「真理」,就容易忽略其他人有持不同意見的權利。他強調,大學生身份並非光環,而是緊箍罩,一言一行都會受社會關注,若過於自以為是將會喪失理智,用暴力方式強行要求別人接受自己意見。
判刑前夕馮敬恩今早亦在Facebook發文,指自己心中感到一片茫然和悵然若失,又引用歌詞「為世界美好多一點 付出所有」表達感受,並向家人朋友表示感謝和道歉。
馮敬恩表示,自7月20日宣判至今的兩個月,他對過去作了很多反思。在這段日子裏對家人、朋友及愛人是最自私、最無承擔。很想對他們說聲謝謝和對不起,沒有他們的包容和體諒,就沒有一往無前的自己。除了感謝家人外,他又感謝老師、朋友及律師的幫助。
馮敬恩續指,為世界美好多一點,是每一個人的責任,不應該只有學生的責任。如今他已經畢業,將沉潛內斂,修身養性,以後想Make Opinion(提出意見),不是Make Noise(製造輿論)。
原圖:http://std.stheadline.com/instant/articles/detail/459883-%E9%A6%99%E6%B8%AF-%E3%80%90%E5%9C%8D%E5%A0%B5%E6%B8%AF%E5%A4%A7%E6%A0%A1%E5%A7%94%E6%9C%83%E3%80%91%E9%A6%AE%E6%9D%8E%E4%BA%8C%E4%BA%BA%E7%8D%B2%E5%87%86%E4%BF%9D%E9%87%8B%E6%8A%BC9%E6%9C%8821%E6%97%A5%E5%80%99%E6%87%B2++%E6%9D%8E%E6%9F%B1%E9%8A%98%E7%82%BA%E9%A6%AE%E6%B1%82%E6%83%85%E4%B8%80%E5%BA%A6%E5%93%BD%E5%92%BD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