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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睇晒國歌國旗法 量刑要求無差別 拆穿黃絲西洋鏡 

2019年01月17日 20:30

【國歌法立法】反對派在《國旗及國徽條例》立法後,已經不敢再惡搞國旗。現在《國歌條例草案》的推動,就是要進一步杜絕反對派侮辱國家象徵的機會!國歌決不可辱!

反對派努力阻撓《國歌條例草案》通過以迴避DQ,不斷對公眾危言聳聽,指政府可以以言入罪,又有檢控回朔期兩年,是史無前例的文字大獄。《幫港出聲》今次整理現已實施的《國旗及國徽條例》作簡單對比,點出立國歌法必要性,並拆穿黃絲獨友的西洋鏡!

自香港回歸祖國後,香港有憲制責任按《基本法》履行全國性法律的本地立法工作。《基本法》第18條訂明,凡列於附件三之全國性法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佈或立法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在香港已由政府制訂《國旗及國徽條例》並予以施行。《國歌法》亦同此例。

根據現行的《國旗及國徽條例》,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5級罰款及監禁3年。新提交的《國歌條例草案》,任何人干犯其中第7條侮辱行為的罪行中所訂的罪行,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5級罰款及監禁3年。其量刑基礎一模一樣,不存在差別。

反對派在《國旗及國徽條例》立法後,已經不敢再惡搞國旗。現在《國歌條例草案》的推動,就是要進一步杜絕反對派侮辱國家象徵的機會!國歌決不可辱!

原圖:

http://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detail/1658211-%E6%B8%AF%E8%81%9E-%E3%80%8A%E5%9C%8B%E6%AD%8C%E6%B3%95%E3%80%8B%E8%8D%89%E6%A1%88%E9%80%9A%E9%81%8E+%E6%B8%AF%E6%BE%B3%E9%A0%88%E6%9C%AC%E5%9C%B0%E7%AB%8B%E6%B3%95

 

http://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detail/1767698-%E6%B8%AF%E8%81%9E-%E6%9E%97%E9%84%AD%E6%8C%87%E3%80%8A%E5%9C%8B%E6%AD%8C%E6%B3%95%E3%80%8B%E7%9B%AE%E7%9A%84%E5%B0%8A%E9%87%8D%E5%9C%8B%E6%AD%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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