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條例草案》將於本月底交付立法會進行討論,《幫港出聲》連日進行國歌法立法的介紹,反駁黃絲對本地立法條文的曲解。本篇將簡介世界各國實施國歌法的例子。
反對派動輒抬出人權和普世價值作大旗,指文明國家不以國歌為法以言入罪。惟根據資料顯示,以黃絲最喜愛的美加兩國為例,美國《國旗法》明確規定,在演唱國歌時,如果有國旗展現,穿制服的軍人要行軍禮,其他人亦應該面向國旗立正,右手放在心口。如果沒有國旗展現,所有人亦應該面向音樂方向,其他要求跟有國旗展現時一樣。其中馬薩諸塞州還規定,在任何公眾場地演奏、歌唱或者演出美國國歌,若損害其節奏或者進行任何修改或者添加,一經定罪將被罰款。加拿大《國歌法》亦要求國民聽到國歌時立正以示尊重,國歌響起時男士需要脫帽。
部份國家的《國歌法》及刑罰比香港更嚴厲。其中泰國每天早上8時及黃昏6時公園、學校、電台電視台、車站等都會播放國歌,所有人必須取下帽子,面向國旗肅立,否則會被泰國警方即場逮捕。播放電影前,戲院亦會播國歌,全場觀眾要站立致敬,否則最高可判處15年監禁。而菲律賓公民聽到國歌除了要肅立外,亦要演唱出國歌的精神和力量。歌唱者旋律亦須嚴格按照4/4拍,否則屬於違法,可被判罰款5至10萬披索及監禁一年。在印度,法例亦規定戲院在電影放映前須播放國歌,場內觀眾須站立致敬。
國歌、國旗、國徽都是國家的主權象徵,《國旗和國徽條例》早已在香港實施,國家亦已通過《國歌法》作為全國性法律,香港有憲制責任訂立《國歌條例草案》。反對派與仇中黃絲的叫囂不過是敗犬的吠叫,咁唔鍾意國歌法就滾出香港。為杜絕黃絲侮辱國體,撐《國歌法》立法即LIKE!
原圖:
http://s16.sinaimg.cn/mw690/001KjiO1zy72Z4ZXOLtff&690
https://mil.sina.cn/2017-08-20/detail-ifykcypq0988198.d.html?vt=4
http://sports.sohu.com/20101212/n278248178.shtml
http://paper.wenweipo.com/2017/11/12/HS17111200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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