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絲廢青成日為侮辱國歌行為狡辯,又話「侮辱」難以界定,老屈特區政府以立法為名,行以言入罪之實。特首林鄭月娥今日會見傳媒時表示,《國歌條例草案》將於下周在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有關法例的目的是尊重國歌,法例亦規範意圖在公眾場合侮辱國歌的行為,市民只要尊重國歌,就不需要擔心立法帶來影響。
林鄭重申,特區政府有憲制責任在本地落實有關條文,《國歌法》本地立法亦是尊重「一國兩制」精神。她又指,相信「侮辱」的定義是普通常識,難以寫出具體定義,但不希望市民因為立法以身試法,測試侮辱國歌的行為,強調每個人應該尊重國歌,訂立條例草案是理所當然。
林鄭的回應無疑是為《國歌法》立法一錘定音,國歌不容任何人侮辱,只要尊重國歌就唔使驚。黃絲廢青如果有意以身試法,日後就要承擔違法後果。撐《國歌法》儘快立法!
原圖:
http://images.takungpao.com/2015/0214/20150214071530597.jpg
http://img.takungpao.com/2019/0108/20190108094640847.jpg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