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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也要為自己所做的事負責!

2017年04月02日 18:30

每個成年人也要為自己所做的事負責,甚至付出代價!任何人講出、或做出某些影響極大,甚至令社會出現爭議的事,作為當事人是否應該反省自己有沒有做錯呢?不能因為只是在網上發文,就覺得可以隨意侮辱其他人。



今次庫斯克一事也是一個很好的啟示,再次話俾大家聽任何人做任何事都要面對其後果,甚至付出代價!至於邱先生如何決定自己的路,是他個人選擇。人總要為自己負責!

黃色作者庫斯克(邱兆麟)早前在網上發文將警察比喻為屠殺猶太人的納粹德軍,幫港出聲記者以正常採訪手法向當事人及校方詢問,被黃媒《明報》抺黑為「騷擾校園」,《蘋果日報》甚至用「文革」、「追殺」等字眼形容一單普通採訪,希望挑起仇恨,甚至掀起爭議。

幫港出聲是一個新聞網站,當然有記者編輯,派一個記者去當事者的學校要求訪問,及到校監的辦事處是正常的採訪行動。黃媒明報別有用心抹黑的報導,我們看在眼內,只令我們及其他媒體搖頭嘆息,明報政治化了一切只會令讀者對他們反感!

一直潛水的庫斯克最終藉著《明報》說出所撰文章「無意侮辱和冒犯警察」,事件暫告一段落。事隔一個多月,庫斯克昨日在個人Facebook發文,聲稱「為了保護我珍惜的所有人」而擱筆。文中指,「上一個十年,我可以做的都做了,雖然那不算什麼,但我總算試過。下一個十年,我會換個方式做人做事」。

其實從過去幾年香港發生的大事,足以證明不少年輕黃絲衝動派一旦被人煽動,將會發生多麼可怕的事,帶給社會,最終是個人要負責的後果。亦因如此,任何人做什麼行動之前,包括在網上發表言論前,請務必慎重而行,因為你的一句說話,隨時會引發自己始料未及的問題。

每個成年人也要為自己所做的事付出代價!任何人講出、或做出某些影響極大,甚至令社會出現爭議的事,作為當事人是否應該反省自己有沒有做錯呢?不能因為只是在網上發文,就覺得可以隨意侮辱其他人。近日法庭將多名旺暴示威者判刑,證明了不論你自圓其說的所謂甚麼理想,犯法就要付出應有的代價。

今次庫斯克一事也是一個很好的啟示,再次告訴大家,任何人做任何事都要付出代價!至於邱先生會不會繼續寫文章,是他個人的事,悉隨尊便!

希望更多人的醒覺會為香港社會帶回和平及理性!

原圖:https://www.facebook.com/kursk1943?lst=100011378988787%3A700845856%3A149112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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