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今日(5日)進行《國歌法》第2場公聽會。
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代表吳壁堅,會上發言時表示:「立法是憲制責任,必須體現《國歌法》的立法精神和原意,維護國歌的尊嚴,法律和教育本身就要與時代互相呼應。」他又反駁反對立法規管《國歌法》教育的人士:「有人認為,用立法方式規管國歌教育是開壞先例,但本會認為法例本就規管學校要教甚麼。」
而港區人大代表陳曼琪表示,立法保護國歌是「應有之義」,直指「人權與言論自由均不可成為侮辱國歌的藉口」。
反對派及黃媒不停借《國歌法》本地立法制製造「白色恐慌」,企圖歪曲立法原意、煽動市民反對立法!故維護國歌的尊嚴是目前首要工作。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代表吳壁堅一矢中的!維護國歌的尊嚴,法律和教育本身就要與時代互相呼應!法例本就規管學校要教甚麼!的確,立法方式規管國歌教育有何問題?
原圖:原圖:TVB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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