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國人大全體會議上,首次加入領導人「憲法宣誓」儀式。國家主席習近平、國家副主席王歧山均在會上手按《憲法》宣誓。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志源在北京的人大會議上提議,特區行政長官及主要政治任命官員宣誓時,在誓詞中加入擁護國家憲法。
根據《基本法》第104條,特首、主要官員、行會成員、立法會議員、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員,就職時須宣誓效忠國家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擁護《基本法》,但不包括國家憲法。譚志源建議有關擁護憲法的宣誓,只局限於特首及主要政府官員,暫不適用於法官及司法機構人員,中央可以研究憲法宣誓如何跟《基本法》第104條銜接。
譚志源接受《無綫新聞》訪問時指出香港最關心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這兩方面皆從《基本法》的落實而來。而《基本法》亦透過憲法產生,所以擁護憲法就是說「堅守『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原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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