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是近來社會的熱門討論題目,因已有不少專家學者談論過這課題,筆者也不在此班門弄斧,反而希望藉此事件,剖析泛民在這事件中所反映的怪現象,從而說明泛民言行的矛盾與不一致。
我們經常聽說泛民要求政府和官員根據基本法行事,尤其是在一地兩檢這議題上,他們更開宗明義的指出一地兩檢是不符合基本法的相關法律與立法原意,這在不少泛民議員、泛民律師中也是如此說,從而要求政府應按照基本法,擱置一地兩檢。又例如他們經常強調基本法保障香港人的集會、言論、婚姻等自由,所以他們覺得佔中、同性婚姻是應該捍衛與堅持的。
但是,我們又常常看到泛民經常及故意地漠視、甚或違反基本法,最明顯的,莫過於是有關港獨的議題,明明港獨是違反基本法第一條的,但他們卻沒有明示反對,甚至暗中支持,哪究竟泛民是贊成還是反對基本法的呢?另一個就是人大釋法的問題,明明基本法已清楚表明人大的最終的釋法權,但當每次人大進行釋法,就說法治已死云云,哪究竟泛民有沒有尊重基法會所賦予人大的釋法權呢?再例如二十三條立法,明明香港是有憲法責任要立法,卻又不斷阻撓,事究竟居心何在?
由此可見,泛民口說必須按照基本法行事,只是在一些對他們有利的事情,而不是尊重整套法律與精神,是經過計算的尊重;相反,一些不利他們或影響他們行事的基本法內容,他們就予以反對。這就是筆者在之前曾談及的權利與義務的問題,泛民中人只強調權利,而忽視義務。作為一個香港人,應當尊重與履行整套基本法的權利與義務,而不是像泛民般選擇性地強調某些條文。這種輸打贏要的態度,並非香港之福。
作者吳壁堅是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理事、將軍澳香島中學通識教育科科主任
原圖:http://static.stheadline.com/stheadline/inewsmedia/20170727/_201707271350243105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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