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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斥陳朗昇言論以正視聽 記協不代表香港新聞界

文武 2024年02月21日 11:00

文武:「記協不是廣受香港記者同行認同的組織,在新聞界沒有認受性,也不能代表新聞界的利益,他們所發佈的調查同樣不能代表新聞界的意見。不過由於他們冠以『香港記者協會』之名,很容易對不明真相的人產生誤導。對於記協和陳朗昇的言論,新聞界和記者們應作出駁斥,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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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正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展開公眾諮詢,香港記者協會(記協)主席陳朗昇近日在香港外國記者會(FCC)論壇上表示,根據記協所做的一項問卷調查顯示,90%受訪會員認為23條立法對新聞工作有很大影響,約75%受訪會員認為對新聞自由只有負面影響。

《基本法》第23條立法保障國家安全,防範及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對包括新聞界在內的各行各業,不會產生負面影響,只會帶來更大的保障。國安才能家安,這是世界普遍認同的淺顯道理,只有有效保障國家安全,新聞界才能在安全環境下得到發展,新聞自由才能得到保障。2019年香港出現黑暴動亂之時,許多新聞記者的正常採訪工作,均受到黑暴暴力威脅,生命安全也沒有保障,談何新聞自由?當時,在記協等組織的操弄之下,出現大量假記者,擾亂新聞界正常運作,這才是對新聞工作的最壞影響,對新聞自由的最大損害。

而記協的邏輯是只要在香港訂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就會對新聞工作產生負面影響,損害新聞自由。陳朗昇刻意將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與新聞自由對立起來,但這種思維模式十分可笑。如果這種邏輯也能成立的話,他們如何評論美國和西方國家的新聞自由狀況?美國和西方國家都有自己的國安法,記協和陳朗昇是否也認為這些國家損害新聞自由?

陳朗昇又認為,23條立法之後會改變香港的氣氛,或較少人願意接受駐港外國記者採訪或與外國機構溝通。這種論調同樣經不起推敲,只能說是憑空臆想出來,意在嚇唬人的言論。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針對的是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而《基本法》第23條立法,完全依照普通法體系,必須證明有犯罪意圖,有充足的證據才能定罪。一般人不會無端端誤墮法網,也不會妨礙本地居民、企業和機構正常地對外交流及交往活動,更不會影響市民接受外國媒體訪問。

如果說,23條立法會對社會氣氛造成一定的影響的話,那應該是會令有心破壞香港社會安寧、危害國家安全的人感到害怕,不敢再像過去那樣,肆無忌憚地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

《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其中包括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2020年中央為香港制定的《香港國安法》落實生效後,香港居民享有的言論、新聞及出版自由不僅沒有減少,反而更得到應有的保障。現在特區政府履行憲制責任,為23條進行本地立法,同樣不會損害這些基本權利。對此,新聞業界大多數都有足夠的信心,也都支持特區政府盡早完成23條立法。

記協不是廣受香港記者同行認同的組織,在新聞界沒有認受性,也不能代表新聞界的利益,他們所發佈的調查同樣不能代表新聞界的意見。不過由於他們冠以「香港記者協會」之名,很容易對不明真相的人產生誤導。對於記協和陳朗昇的言論,新聞界和記者們應作出駁斥,以正視聽。

(文章為作者的個人意見,並不代表《幫港出聲》立場。)

原圖︰星島日報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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