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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公共年金 保障購買力

何濼生 2018年07月10日 13:00

何濼生:「從一個群體的角度看,預期壽命雖然難知,群體中卻有人早逝有人晚逝,後者當然像佔了便宜,前者看起來就更輸蝕;這本就是保險的原意。保險就是靠一些不索償的投保人的投入去補償索償人的索償;但對承保者而言,投保人生命比預期壽命長視為風。是次政府的設計,容許早逝者的指定受益人繼續領取年金,直至已繳金保費的105%,十分吸引。」

政府推出公共年金計劃,總算開始應對退休人士對壽命不確定性的憂慮。誠然,雖然香港人口預期壽命有可信賴的官方數字,於2016年出生的男士預期可活到81.3歲;同年出生的女士預期可活到87.3歲。保險公司經常使用的「生命大表」(life table)更會列出現時不同年齡組別的男士和女士的預期壽命,但於個人而言,卻無法知道自己能活到幾多歲。公共年金給市民把現金轉為每月的定額收入,65歲的男性長者可以100萬元換為月領5,800元的年金,直到離世為止;女性因預期壽命較長,只可月領5,300元。

年金的設計即時紓緩了長者對某天發覺自己還活著,卻已水盡糧絕憂慮之苦惱。

要接受先少後多年金收入

然而,固定的收入雖然穩定,購買力卻不斷給通脹蠶食,因此,改善公共年金必須解決這個問題。筆者多年前已想到解決的辦法,但市民是否接受是最大的挑戰。

有人說:能保障購買力,沒有人會反對。不過,天下間的午餐都要有人付帳。如果別人為自己付帳,反對的人當然不多;如果是要自己付帳,名義收入就要減少。大家願不願意接受先少後多的年金收入呢?如果自己都不願為自己付帳,為何人家要為你付帳?

要明白解決的辦法,首先要明白年金的設計是把一筆錢連本息除去行政成本(含或不含利潤,視乎年金的性質)分攤到預期的年數。如果要年金流由固定改為先低後高,可先把分攤年期擴大,然後逐年縮短。

舉一個例子,65歲長者若預期能多活20年,第一年的領取金可當分攤40年計;次年的領取金可當分攤38年計;再次年領取金可當分攤36年計,如此類推。方法仍會在20年內攤分完畢,但年金收入可變成先低後高。

從一個群體的角度看,預期壽命雖然難知,群體中卻有人早逝有人晚逝,後者當然像佔了便宜,前者看起來就更輸蝕;這本就是保險的原意。保險就是靠一些不索償的投保人的投入去補償索償人的索償;但對承保者而言,投保人生命比預期壽命長視為風。是次政府的設計,容許早逝者的指定受益人繼續領取年金,直至已繳金保費的105%,十分吸引。

原圖:http://www.etnet.com.hk/mobile/tc/news/topic_news_detail.php?newsid=8280&page=1&category=latest&part=3

原文:明報 2018-07-09 評論(作者授權轉載)

https://news.mingpao.com/pns/dailynews/web_tc/article/20180709/s00004/1531073771769

作者何濼生為珠海學院商學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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