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咩方法爭取民主都唔緊要?李柱銘講一套做一套

2018年02月24日 10:00

李柱銘在日前大放厥詞,指年輕人用「咩方法爭取民主都唔緊要」,言下之意,係咪鼓勵要再搞多一次暴亂?定係暗示佔中手段並非逼不得已?佢仲話最緊要「知錯能改」,係咪指之前佔中係錯?但當年邊個有份推年輕人去佔中去坐牢?正正係佢依呢人,而家又反口!龍門任佢擺,講一套做一套!

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於日前(22日)舉行祈禱會,李柱銘在會上表示,指自己曾到監獄探望自稱爭取民主的社運人士,包括「暴徒」黃台仰、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等人,並提出「年輕人出來爭取民主,用乜嘢方法都唔緊要」,最緊要係要「知錯能改」。

李柱銘身為政壇元老,理應具備政治智慧,但他竟然目無法紀,公然鼓勵,煽惑年輕人以不法的方法爭取民主。諸如「暴徒」黃台仰身負多條暴亂相關罪名,李柱銘不但不加以譴責,反而鼓勵「用乜嘢方法爭取民主都唔緊要」,是否代表要再次搞亂香港,妄顧市民及警察的生命安全?

李柱銘指年輕人爭取民主要「知錯能改」,那麼年輕人「錯」在哪裏?黃之鋒、周永康等人是佔中運動的堅實支持者,佔領行動達79日。黃周二人身陷囹圄後,李柱銘反指要「知錯能改」,他們的「錯」在於聽信戴耀庭的佔中宣言,參與佔中?還是「佔中三禍首」所指「佔中是爭取民主,退無可退」的運動是錯呢?

李柱銘在佔中發生前,曾表示希望能夠成為佔中運動的「第一被告」,即使吊銷執業律師牌照亦在所不惜,更會後悔至「死唔眼閉」。佔中已過去幾年,佔中48位搞手中,只有9位被檢控。李柱銘非但不是「第一被告」,始終逍遙法外。李柱銘置身事外,還大講風涼話,孰是孰非,一眼明瞭。究竟甚麼時候,才可以讓李柱銘求仁得仁,不讓他「死唔眼閉」?

原圖:http://news.wenweipo.com/2017/12/01/IN17120100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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