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名反東北示威者衝擊立法會案,初審判社會服務令後,高院上訴庭接納律政長申請加刑,其後改判13人入獄8至13個月。昨日其中8名被告提出上訴,不知悔改,若獲受理將於終審法院進行聆訊。
提出上訴的答辯人包括梁曉暘、劉國樑、梁穎禮、林朗彥、何潔泓、嚴敏華、郭耀昌、黃根源。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8名答辯人的動議通知書要求上訴庭證明有關案件的決定是涉及具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論點,部份人的上訴理據更質疑上訴庭應否干預原審裁判官未有作出的事實裁決。
另外的五名答辯人,包括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朱偉聰、周豁然、招顯聰及陳白山,未提出上訴。
原圖:http://image.wenweipo.com/2017/02/23/a13d.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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