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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濼生:虛擬「代幣」弊多於利

何濼生 2017年09月12日 08:15

何濼生:



"今天不乏搭順風車撈一筆的人士「投資」比特幣,因此對社會來說,儘管區塊鏈技術有價值,比特幣的發明本身對社會弊多於利,「投資」比特幣或其他類似代幣,社會意義上不屬於「投資」。"

作為「投資」工具,比特幣是了不起的產品。比特幣始創於2009年,2011年2月價格才首次突破1美元,惟近日已衝破4500美元。升值速度之快,相信沒有任何投資產品能及。對一些人士而言,它具有很多優勝之處。據維基百科稱,「使用比特幣是透過私鑰作為數字簽名,允許個人直接支付給他人,不需經過如銀行、清算中心、證券商等第三方機構,從而避免了高手續費、繁瑣流程,以及受監管的問題」。

預期升值 只會引來洗黑錢

由於毋須清算,由支付方直接支付給受付方,使用比特幣支付的確可以節省手續費。對於要跨境支付的人士而言,只要雙方都接受比特幣,就可免除匯兌風險和成本。然而,要一種貨幣發揮貨幣的3個主要功能,即交易媒介(medium of exchange)、價值保存(store of value)和會計單位(unit of account),它的價值必須穩定;比特幣的價值卻非常不穩定。一般而言,如果持有比特幣的人預期比特幣會升值,他是不會以之來換取其他不會升值的貨品。那麼,什麼人會用比特幣購物呢?一是別無選擇的人,像有人電腦中毒資料被鎖,被要求付若干比特幣解鎖;二是要清洗黑錢,或要進行不能見光的買賣的人——做正行生意的人或自由消費者,如果明知比特幣會升值,怎會用比特幣購物呢?

當然比特幣不會長期穩定上升。它自面世以來,大趨勢向上,但也曾大瀉。這樣的「貨幣」,怎能用作價值保存和會計單位的工具呢?比特幣和其他電子加密貨幣升值的原因,主要是它們的供應早設了上限。譬如比特幣在設計當初已篤定數量上限為2100萬。2100萬如何計算出來?為什麼不是3000萬或2000萬?沒有答案。因為2100萬只是一個隨意定下來的數字。對社會不是一種「投資」

然而,全球經濟規模不斷擴大,根本不能死守一個供應額便可滿足人類在交易媒介、價值保存和會計單位等功能的需求。有人說:有需求就有供應。比特幣供應設了上限,滿足不了需求,就會有其他林林總總的電子代幣出現,而目前的確出現這趨勢。

但實情是,市場自發的種種代幣都難免價值飄忽。因此,我們可以斷言,比特幣和其他控制隨意限量的電子加密貨幣都只是為害怕見光的交易充當交易媒介。可是今天不乏搭順風車撈一筆的人士「投資」比特幣,因此對社會來說,儘管區塊鏈技術有價值,比特幣的發明本身對社會弊多於利,「投資」比特幣或其他類似代幣,社會意義上不屬於「投資」。

原文:明報 2017-09-11 評論 (作者授權轉載)

http://www.mpfinance.com/fin/columnist2.php?col=1463481145218&node=1505071363755&issue=20170911

作者何濼生為珠海學院商學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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