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新會商會中學前校長李卓興於帶領學生參與新加坡交流團期間,涉嫌以粗口辱罵當地保安,日前遭學校法團校董會引用《僱傭條例》第9條即時解僱,且不予發放代通知金。李卓興隨後發表聲明,承認個人情緒管理失誤,向受影響人士及教育界鄭重致歉,並予以嚴厲自我譴責。雖然他對解僱決定表示尊重,但同時直言感到「十分驚訝及遺憾」,並已委託法律代表釐清僱傭合約之相關權益。
事發於今年5月22日,李卓興帶領學生參與新加坡交流團。期間涉事旅遊巴士在場地門邊臨時落客,當地兩名非華裔女保安隨即以全英語高聲勸阻。由於存在語言隔閡,旅遊巴司機先與保安發生爭執。根據網絡流傳的現場短片顯示,李卓興隨後加入爭論,並情緒失控以粵語粗口辱罵保安,並厲聲喝令對方「you shut up(你收聲)」及「行開啦你!」。當時雖有隨行職員試圖上前調停,但未能阻止衝突。
李卓興在聲明中「還原客觀背景」解釋,該旅遊巴承運公司多年來均習慣在該處臨時落客。他強調,自己當時的初衷是「守護隨行未成年學生安全、希望快速平息紛擾、避免師生滯留陌生境外衝突現場」。不過他坦言,任何客觀因素與善意初衷,皆不能成為情緒失控、言行失禮的理由。作為校長及教育工作者,他深刻明白自己「肩負為師表率之責」,並為此次事件導致學校師生及香港教育界形象受損表示深切歉意,承諾將「終身引以為戒」。
據悉,李卓興在5月底從新加坡返港後便一直告病假,期間經歷停職。他透露,自己早於5月底已向法團校董會遞交辭職信,並按照合約給予足夠通知期,原定生效日期為8月31日,以留有充足時間進行校務交接。然而,法團校董會於本月3日召開會議後,決定拒絕接納其請辭,並直接引用《僱傭條例》第9條將其即時解僱,毋須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
對於校董的「即炒」決定,李卓興在聲明中表示尊重,但同時坦言感到「十分驚訝及遺憾」。他透露目前已正式委託法律代表,將循合法途徑釐清僱傭合約相關的權益事宜。
校長作為一校之長,其一言一行、一舉一動,皆代表著學校與教育界的專業形象,其道德操守與專業品格的要求,理應高於社會一般標準。為人師表者,必須時刻保持專業克制,謹言慎行,方能無愧於「育人」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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