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4日是第12個國家憲法日,香港特區政府、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以「憲法與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為主題共同舉辦國家憲法日座談會。國家成立憲法日的目的是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並加強《憲法》的實施,以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為國家現代化建設和實現民族復興奠定堅實基礎。
國家現行《憲法》在1982年12月4日通過和頒布,其後經歷了五次修改案修正。在2018第五次修正時,「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正式寫入《憲法》。正如是次主題演講韓大元教授指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寫入憲法,體現了中國人民作為國家主人的堅定意志,『偉大復興』是中華民族這一百多年的夢想,也是根本法確定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國家目標。」
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教授亦指出《憲法》序言寫明:「國家的根本任務是,沿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集中力量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國各族人民將繼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國家將「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寫入序言,體現了民族復興作為目標的《憲法》要求;這使得民族復興不僅是政治口號,更成為中國共產黨帶領全國發展的法定使命。
當今世界百年大變局正穩步演進。不論是世界經濟、國際政治還是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都正經歷巨變。我們的國家亦正經歷鴉片戰爭后百年屈辱再到而今躋身於世界強國之林的巨變。在這場巨變中,從「西強東弱」到「東升西降」,東西方國家在力量對比上正在發生變化﹔與之息息相關,中華民族不僅展現出實現偉大復興的前景,還以其自身變化推動和影響著當今世界的發展。
國家恢復香港主權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制基礎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學生學習《憲法》一定要學懂:1982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憲法》增加了第31條條文:「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據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權在境內成立不同於社會主義制度的省級特別行政區,並賦予特區比民族自治區享有更大的自治權。這為國家在境內推行「一國兩制」特區奠定了法理基礎!
有些年青港人不知在國家未恢復主權時,香港是沒有終審法院的!回歸前香港終審案件要交在倫敦的英國樞密院審理。而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82條,香港特區於成立當天才有終審權並成立終審法院。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於1990年4月4日通過《基本法》,始後《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香港特別行政區及香港特區政府如期於1997年7月1日成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基本法》的權力來源是根據《憲法》第62條第三則: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及第十四則: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等兩項職權;香港學生學習《憲法》時也要了解全國人大這兩項職權,才會明白《憲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根源。
人大常委三個釋法均合憲合法
香港社會一段時期受到某媒體偏頗報道的誤導,對國家《憲法》理解不透,港人過往最大誤解是有泛民政客妄稱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條文是不合法的。根據國家《憲法》第67條,全國人大常委會是國家唯一解釋《憲法》和《基本法》條文的機構;在《基本法》第158條訂明:「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香港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可自行解釋《基本法》條文,其權力來源也是根據這條條文的第二則。但若案件需要對關於中央政府管理事務或中央和香港特區關係的條款進行解釋,而該條款的解釋又影響到案件的判決,在對該案件作出不可上訴的終局判決前,這條文第三則寫明:「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有關條款作出解釋」。全國人大常委會曾先後6次對《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條文作出解釋。其中,第一次、第三次和第六次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提請,第四次是由香港終審法院根據《基本法》第158條提出,而第二次和第五次則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動釋法;人大常委會三個釋法路徑並存且均合憲、合法,並且是全港均要導守的!若有學生不慎誤引了一些錯舊的人大釋法報導,老師應理性和客觀地指導同學。再者,很多港人不知道,內地使用的大陸法系與香港的普通法系不同;人大常委會釋法的原則是按成文法慣常做法作安排,決不會按某些大律師所言以普通法精神去作解釋。
再者,因為港人對《憲法》認識不透,使特區在一段時期充斥著不滿人大常委决定的觀點。按《紫荊雜誌》2021年1月刋出文章指出35年間有34個涉港的「人大決定」,正如清華大學法學院王振民教授早年指出:1985年六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了成立《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和批准《中英聯合聲明》的決定;如果沒有這兩決定,香港就不能有序地回歸,更沒有《基本法》。而據《憲法》和《基本法》,人大常委會還擁有向香港特區作出新授權的權力。人大常委會分別於2006年10月通過《關於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對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實施管轄的決定》和於2017年12月通過《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使香港與內地的人流、物流有更大的便利;人大常委會亦於2020年8月批准《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決定》,使香港立法會不會因推遲了第七屆的選舉而出現空窗期。從上述案例可見,人大常委的決定對香港社會發展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區今後的《憲法》教育需正本清源,讓港人和學生多了解人大常委會在香港憲政制度的角色。
香港作為中國領土不可分離的一部份、中央政府直接管轄下的「一國兩制」行政區域,我們也應學透《憲法》序言。我國《憲法》序言中強調6個要點:記述了國家的革命歷史、記載20世紀以來幾件重大歷史事件,規定了今後國家的根本任務,確定國家的指導思想,指明國家實現現代化的國內外條件,以及確認了《憲法》的地位及作用。學好《憲法》序言可使香港學生了解國家歷史和發展目標。正如行政長官李家超當天致辭時指出:「一國兩制」是史無前例的偉大創舉。我們必須堅定不移地維護《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建的憲制秩序,將香港建設好、發展好,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事業貢獻力量。港人和學生透過學習《憲法》,也要積極探討香港特區在國家推進強國建設、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中如何貢獻力量及對接國家戰略,以便更好地融入國家民族復興大局,去面對世界百年大變局!
(文章為作者的個人意見,並不代表《幫港出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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