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昨日(11月1日)恢復二讀辯論《2023年香港中文大學(修訂)條例草案》,相關草案最終獲三讀通過。法案委員會主席,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中大近年先後爆出校長續任和校徽風波等醜聞,校董會主席及議員校董提出查看支出卻不得要領,反映中大管治失效。
對於有意見指相關修訂或干預學術自由,梁美芬認為有關說法早於2002年在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中進行辯論,當時無論泛民建制都一致贊成,「大學自主和學術自由」絕不能作為管治失效的「擋箭牌」。
她強調,修例絕非「干預院校自主和學術自由」,大學作為一個公帑資助的機構,其運營和財務狀況必須接受社會的監督,大學不能以「干預院校自主和學術自由」為「擋箭牌」,來規避公眾監督。
梁美芬續指,現時絕大部分大學已經提升由特首委任的校董會校外成員比例,其中城大、教大、浸大、科大、港大及嶺大的比例均已超過一半。她形容中大今次修例只是「追落後」,希望中大能夠謙卑地接受修例,不要認為外界干預大學。
梁美芬議員講得啱!中大作為公帑資助的大學理應接受監督,希望中大校董會改組後能夠發揮有效的監管作用,以符合香港社會和公眾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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