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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者治港」原則要涵蓋法官

施梓山 2021年02月25日 22:30

施梓山:「過去幾年,香港法官的出格判決,包括放縱黑暴、一再質疑全國人大權力、違背國安法規定濫批黎智英保釋等,說明香港的法官除了錯誤理解一國兩制、特區從屬於中央的憲制秩序之外,更為香港的行政主導管治帶來破壞,法官把自己的手伸得太長了!」

「所以,這次當我們把「愛國者治港」的焦點放在政府和議會上,我們更要把「愛國者治港」的原則涵蓋法官,絕不能再讓香港的司法淪為西方和港獨黑暴的打手。一言以蔽之,就是法官也需要由愛國者出任;不是愛國者的,請他們執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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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日前提出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反對派例牌蛙噪一番,說是什麼要將反對派「趕盡殺絕」。回歸將近24年,香港的反對派為反而反,成事不足,敗事有餘,大家都已見識過了。賊喊捉賊,賊過興兵,反對派如果沒有2014年搞違法佔中,沒有2019年與港獨黑暴狼狽為奸,將香港帶入動亂的境地,又何須中央今日出面幫香港撥亂反正?

在反對派眾人的字典裏,他們從來沒有「食得鹹魚抵得渴」這句話,總是一廂情願以為中央會任由他們透過顏色革命、選舉制度漏洞,奪取香港的管治權,將香港變成反中亂港基地。

搞暴動,搞港獨,做英美等西方反華勢力在香港的政治代理人,如果沒有去年的國安法,就不會有如今重新落實「愛國者治港」,香港的反對派和攬炒派仍在每日發他們的春秋大夢。正常的香港人會答應嗎?14億國內同胞會答應嗎?只要是腦袋正常的人,都會同樣得出一個否定的答案。

「愛國者治港」就是要將香港的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這原本就是一國兩制原有設計的一個基準。香港的主權屬於中國,九七年香港已經回歸中國,香港又怎能由親英親美的漢奸來擔任香港政權機關的職位,對嗎?國際標準,就是每個國家每個地方都必須由愛國者管治,這是天經地義的事,絕對不容半點模糊。

管治香港除了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需要由愛國者主導,大家更不要忽略司法機關這一範疇。由特首到各司局長,由立法會議員到區議員,全部都要經過宣誓表明自己是愛國者,若有違誓,除了政治後果,今後更應負上刑責。

法官作為香港司法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應由愛國者出任,政府應盡早修訂司法人員的選拔、任用和監察現有機制。尤其在遴選法官過程中,應該加入法官政治和國安背景的嚴格審查,只要這些背景審查有疑問,特首就不應委任。

負責遴選法官的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也應進行徹底改革。首先應該把近年屢屢被人質疑,已經淪為政治組織的大律師公會代表,剔除出委員會之外。像夏博義這種以身為英國人為榮,又曾發表支持西藏獨立文章的大律師公會主席,左看右看,這個外國人都不符合愛國者的標準。

香港的法官應該由愛中國者遴選和出任,因為香港是中國的一部份,不應由夏博義這種外國人插手。更何況越來越多香港人,已經越來越分不清大律師公會和反對派還有什麼「分別」了。

過去幾年,香港法官的出格判決,包括放縱黑暴、一再質疑全國人大權力、違背國安法規定濫批黎智英保釋等,說明香港的法官除了錯誤理解一國兩制、特區從屬於中央的憲制秩序之外,更為香港的行政主導管治帶來破壞,法官把自己的手伸得太長了!

所以,這次當我們把「愛國者治港」的焦點放在政府和議會上,我們更要把「愛國者治港」的原則涵蓋法官,絕不能再讓香港的司法淪為西方和港獨黑暴的打手。一言以蔽之,就是法官也需要由愛國者出任;不是愛國者的,請他們執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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