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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房屋問題 應如何處理

何濼生 2019年09月25日 12:30

何濼生:「一旦全面推行這計劃,又如能獲得社會支持,採用《收回土地條例》回收農地建公共房屋,我會建議全面取消所有「辣稅」,市場便可重回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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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房屋問題向來是港人關注焦點。有人認為年輕人買樓租樓難,可能是香港3個多月來的騷亂的遠因之一。

年輕人買樓租樓難是不是這次社會騷亂的原因難說,但港樓租貴、價貴,可是不爭的事實。我們可有有效的方案對治之?

我認為答案是肯定的。問題是多年來特區政府藥石亂投:近年來的「租者置其屋」、「置安心」、「綠置居」、名目繁多的「辣稅」,不但沒有紓緩問題,還加劇了問題。

有人指問題難解是因為地產霸權。但發展商的天性是用盡地積比針對市場需要建樓,如此提高供應,不是在紓緩問題嗎?有人說他們囤積土地不建,但這並不公允。實情是他們不是不想建,而是要克服重重困難才能建。2018年政府提出「土地共享先導計劃」以釋放發展商旗下的農地,公營房屋佔樓面面積逾六成。但公眾人士不見擊節讚賞,反而懷疑是不是官商勾結,為了方便發展商發財。

民建聯提出利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農地建公屋,地產建設商會執行委員會主席梁志堅表示不反對,說現時最重要是民生,要救燃眉之急。經過連月的街頭騷動,港人多希望各方偃旗息鼓,重新上路,看來真的有機會可在較短期內釋放部分農地建樓。

然而,我們還沿用過去的辦法嗎?「租者置其屋」當年以數萬至30餘萬元價錢賣給公屋居民,今天租置單位不少已升至五六百萬元。2016年以25.9萬元購入的一個長安邨高層單位,持貨約3年,業主以未補地價沽出,帳面獲利116.1萬元,升值逾3倍;一個2016年的「綠置居」單位最近沽出,除「辣稅」後淨賺145萬元。

原來申請公屋,好處是除租金低外,還可獲巨利。有了公屋居民身分,更可以低價買租置樓或綠置居。公屋當然大受歡迎,永遠建不夠。

我的建議很簡單,就是要設法排除「尋利者」申請公共房屋。公共房屋一不應用以生財,二應只可由申請人住,目的是要投資者只能投資私樓。

我且用「港人家庭基本居屋」稱這計劃。「港人家庭基本居屋」分出租和出售兩類,都要由申請人自用。出售和出租的,都要實而不華,和提供只屬最起碼的生活空間。

我會建議售價與市民收入掛鈎,平均為家庭收入中位數的10倍。較優質的賣貴一點,較次質素的平一點。申請人應為夫婦,收入和資產不限,但租入或購入後均不得擁有物業,包括利用公司間接持有物業。也不得租出,而只能自用。

申請人應為夫婦,不是說單身人士沒有住屋需要,政府可另設單身人士宿舍。但本文只針對家庭需要而獻策。

「港人家庭基本居屋」不設禁售期,但只能以原價加通脹轉售給房委會,房委會則以折讓價賣給合資格港人家庭。折讓價即相對新單位售價提供折讓。

我建議所有香港永久居民夫婦不持有任何物業的一生有一次機會買入此類居屋;如果離婚,單位要賣回給房委會。如果有人再婚,視作另一對夫婦,可再購入。

租入或購入後不得擁有物業,是為了驅使有經濟能力在私人市場置業或投資的人離開本計劃。從過去經驗觀之,落實入息或資產上限,既不容易,也會造成扭曲,損害經濟效率。

一般而言,有經濟能力後,能進軍私樓市場的,為改善生活質素或為賺取樓市上升紅利,市民會自動自覺把單位賣回給房委會。這樣單位會持續發揮功能,滿足市民對公共房屋的需要。

選擇租入而不購入的人,因為沒有之前的「利誘」,相信是因暫時未有能力才不購買。但租下單位,仍可安居樂業。

一旦全面推行這計劃,又如能獲得社會支持,採用《收回土地條例》回收農地建公共房屋,我會建議全面取消所有「辣稅」,市場便可重回正軌。

原文轉載自:明報 2019-09-24 評論 (經作者授權轉載)

全文連結:

https://news.mingpao.com/pns/%E8%A7%80%E9%BB%9E/article/20190924/s00012/1569263918437/%E4%BD%95%E6%BF%BC%E7%94%9F-%E9%A6%99%E6%B8%AF%E6%88%BF%E5%B1%8B%E5%95%8F%E9%A1%8C-%E6%87%89%E5%A6%82%E4%BD%95%E8%99%95%E7%90%86

原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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