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博客

反送中難與太陽花學運相比 

陳永良 2019年07月12日 13:00

陳永良:「台灣的學生們,都不帶口罩,不蒙面,全程以真面目見人,因為他們覺得自己的行動是正確的,是沒有任何不見得光的。他覺得,香港的示威者就是像一群要打家劫舍的匪徒,完全不想身份曝光,連記者採訪拍照都要被其喝罵。他笑言,原來以前對香港整體的文明,有個美麗的誤會,以為是只有在台灣或者大陸的鄉下地方才會有這樣的野蠻行為,現在要重新估計香港人的勇武程度了」。
👇 記得Follow 我哋 👇 

IG: instagram.com/silentmajority.hk/
FB: fb.com/silentmajorityhk
Weibo: https://weibo.com/u/6655322587

自六月初開始,香港出現一波又一波的,反對派稱之為「反送中」的大型遊行示威,並發生幾次圍堵,甚至衝擊政府機關的事件。其中,發生在7月1日,香港回歸22周年紀念日,過千名蒙面,大部份帶着工業用或單車頭盔的年青人,以極為粗暴的方式攻入立法會的事件,令舉世震驚。有人認為,這是2014年3月台灣太陽花學運的翻版,都是年青人,主要是大學生,對政府政策不滿的群眾運動。其實,兩者有極大差別。


筆者剛好最近認識了一位來自台灣,來了香港幾年,現正在本港某大學修讀博士課程的年輕人,和他詳細地談到五年前的太陽花學運與七月一日的立法會被襲事件。他說,當年他也很支持因反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定》而引發的學生運動,雖然自己沒有去位於台北的立法院參加示威,但他很多朋友有去,所以也清楚發生了什麼事。


3月18日由陳為廷與林飛帆帶領的大學生們,撞破立法院側門衝入立法院議場,封死入口,宣佈成功佔領立院,希望藉此對國民黨政府施壓,使其放棄被認為是向大陸獻媚的服貿安排。到了3月23 日,再有另一批學生佔領行政院。24日凌晨台灣警方開始用武力將群眾趕出行政院,而佔領立法院的學生則一直留守至4月10日才撤出。


這位台灣男孩告訴我,觀察到7月1日的香港立法會事件和太陽花學運有很明顯不同之處。台灣的佔領者,雖也曾砸破玻璃,但所用的衝擊方式遠沒有香港的黑衣人那麼粗暴。佔領後,立法院並沒有遭受破壞,而香港的立法會卻變成怎樣,大家有目共睹。台灣的學生們,雖有與台警發生肢體衝突,但沒有像香港的群眾一樣用自製武器,甚至用對人體有害的化學劑對付到場的警察。


台灣的學生們,都不帶口罩,不蒙面,全程以真面目見人,因為他們覺得自己的行動是正確的,是沒有任何不見得光的。他覺得,香港的示威者就是像一群要打家劫舍的匪徒,完全不想身份曝光,連記者採訪拍照都要被其喝罵。他笑言,原來以前對香港整體的文明,有個美麗的誤會,以為是只有在台灣或者大陸的鄉下地方才會有這樣的野蠻行為,現在要重新估計香港人的勇武程度了。


至於台灣警方後來怎樣清場,使用的武力與港警比較是如何不同,容後再談。


原圖:

http://hk.crntt.com/doc/1054/7/2/4/105472432.html?coluid=176&kindid=11724&docid=105472432&mdate=0702102442

http://std.stheadline.com/instant/articles/detail/662570-%E4%B8%AD%E5%9C%8B-%E5%A4%AA%E9%99%BD%E8%8A%B1%E4%BD%94%E9%A0%98%E6%A1%88%E4%BA%8C%E5%AF%A9%E7%BA%8C%E7%84%A1%E7%BD%AA+%E8%AD%A6%E5%AF%9F%E5%89%AF%E5%B1%80%E9%95%B7%EF%BC%9A%E9%9D%9E%E6%AD%A3%E5%B8%B8%E6%96%B9%E5%BC%8F%E9%80%B2%E7%AB%8B%E6%B3%95%E9%99%A2

http://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535716/%E5%8D%B3%E6%99%82-%E6%B8%AF%E8%81%9E-%E9%80%83%E7%8A%AF%E6%A2%9D%E4%BE%8B-%E6%A5%8A%E9%80%B8%E6%9C%97-%E7%B1%B2%E9%97%96%E7%AB%8B%E6%9C%83-%E7%BE%A9%E5%A3%AB-%E5%81%B7%E9%81%B8%E6%B0%91%E8%B3%87%E6%96%99

原文:堅料網 2019-07-10 評論(作者授權轉載)
https://n.kinliu.hk/kinliunviews/%e5%8f%8d%e9%80%81%e4%b8%ad%e9%9b%a3%e8%88%87%e5%a4%aa%e9%99%bd%e8%8a%b1%e5%ad%b8%e9%81%8b%e7%9b%b8%e6%af%94%e3%80%80%e6%96%87-%e9%99%b3%e6%b0%b8%e8%89%af/
作者陳永良為執業律師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

發表意見

排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