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健民在自辯中提到,當年2014年9月28日下午4時,他隔住警方鐵馬,看到夏慤道開始好多人,他表示當時好激動,因初時他覺得人群離棄他們,突然見這麼多人出來,很感動。陳又表示,三子當日打算下午6點開記招,目的是向港人解釋人們是自發佔領夏慤道。他又指人們在鐵馬裡面,無指揮的可能性。
陳健民憶述當時距離下午6時約2至3分鐘,即在記招前幾分鐘,突然聽到巨響,見到夏慤道有一枚催淚彈爆開,煙吹向添美道方向,他指當時反應不及,到第二個催淚彈爆開後,他就叫同在台上持咪的邵家臻,叫添美道的人群立即離開,他指呼籲群眾離開是為了保護群眾的安全,此方案是當初籌劃「佔領中環」時已討論過。
陳健民指人群向海波添馬公園方向離去,形容當時人群恐慌(Panic),他憶述群眾逃走時十分惶恐,很多人將傘及物品棄在街上,又有九十歲老翁不適,但堅持留低,但被他們勸走。
佔中案九名被告分別是TAI YIU TING (戴耀廷)、CHAN KIN MAN (陳健民)、CHU YIU MING (朱耀明)、CHAN TANYA (陳淑莊)、SHIU KA CHUN (邵家臻)、CHEUNG SAU YIN (張秀賢)、CHUNG YIU WA (鍾耀華)、WONG HO MING RAPHAEL (黃浩銘)、LEE WING TAT (李永達)。各人分別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作出公眾妨擾」等共6項罪名。
案件編號:DCCC480/2017
原圖:http://static.stheadline.com/stheadline/inewsmedia/20181126/_201811261634429092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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