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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冠聰遇襲案 兩被告:我無罪 反對港獨有何錯

2017年07月08日 12:00

早前羅冠聰出席完台獨活動返港,聲稱被愛國人士襲擊,昨日5名被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審訊其間,有2名被告指:「我無罪,反對港獨有咩錯?」,表示不認罪。

 

「香港眾志」立法會議員羅冠聰,本年初赴台參加由當地「時代力量」舉辦的座談會,於1月9日晚抵港時,稱在機場遇襲,被在場人士淋潑液體、多番拉扯衣服,致其鈕扣解開及眼鏡飛脫。因涉嫌「參與非法集結」罪名在法院提訊的七旬退休漢,昨再聯同另外兩男兩女被控「非法集結」及「襲擊」罪被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5名被告中,3人表示需時索取法律文件,押後6星期才答辯,另外兩人則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8月18日答辯及預審。

5名被告依次為印尼裔送貨男工高傑飛(53歲)、退休漢唐發祥(72歲)、家庭主婦林錦嫦(68歲)、退休漢劉必泉(71歲)及主婦鄺桂嬋(67歲),各人均面對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

除劉必泉外的其餘4人,則另被加控普通襲擊罪,控罪指眾被告於今年1月18日在機場一號客運大樓接機大堂A區襲擊羅冠聰和非法集結。

被告劉必泉,早前提訊時曾稱:「反對『港獨』有錯嘅咩」,他昨日聯同涉案人唐發祥堅持不需要律師代表,及在庭上否認控罪,而劉必泉在答辯時指:「唔認罪,我冇罪,唔使律師代表」。

有律師代表的高傑飛、林錦嫦及鄺桂嬋,則表示需時索取法律文件,要求押後6星期才進行答辯,獲裁判官批准。

控方昨日透露本案共有29名證人,裁判官提醒不認罪的唐及劉須閱讀控方呈遞的文件,及確認哪些證人毋須傳召,以節省法庭時間,5人最終獲准以原有條件現金500元至1000元保釋外出。

原圖:https://hk.news.yahoo.com/%E7%BE%85%E5%86%A0%E8%81%B0%E8%BF%94%E6%B8%AF-%E6%A9%9F%E5%A0%B4%E8%A2%AB%E8%BF%BD%E6%89%93-2211180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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