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員佐級協會日前去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再次要求訂立辱警罪!事件隨即引起社會熱議,不少人均表示特區政府早應立法,保障公職人員免受侮辱。
著名導演高志森對此亦頗為認同,仲喺Facebook發帖話:「執法者不可以冇尊嚴。」此言一出吸引不少網民留言表態支持,有網民話早就應該立法,有網民仲反問:「點解法官不可以侮辱,執法者就可以?」
其實自佔中以來,警方一直飽受示威者故意挑釁,粗言辱駡,毫無尊嚴可言。此種風氣近年更變本加厲,不少警員均被搞事者肆意侮辱,如此惡行豈能容忍?認同高導所言,要求當局盡快立訂辱警罪即Like!
原圖:幫港出聲;
http://paper.wenweipo.com/2014/12/02/HK14120200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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