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暴之下,執法者備受針對,但師兄師姐仍然緊守崗位,守護香港。2020年2月24日,有多名人士在葵涌商場平台的天橋張貼文宣,警方到場拘捕15人(包括教師),眾人同被控刑事損壞罪,當中6人同時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的交替控罪。
兩女生已認罪判社服
15人之中,已有兩名未成年的16歲女學生承認控罪,被判罰180小時的社會服務令,餘下的13名被告分別為鄒文燕(18歲,學生)、葉嘉儀(18歲,學生)、李霈濠(21歲,無業)、陳信豪(20歲,學生)、張家禧(21歲,廚師)、梁詠彥(21歲,學生)、朱麗茵(20歲,學生)、林慧淇(19歲,學生)、鄭珈熹(19歲,學生)、黃文杰(21歲,學生)、李永熙(23歲,無業)、李重熙(31歲,教師),以及鍾正浩(22歲,無業),他們均否認控罪。
昨日,案件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當中警長李忠良(音譯)出庭作供,指當日正在巡邏時,與同袍發現被告等人於在天橋的欄杆及石牆貼文宣。及後警員截查時,卻有50至60人到場,包圍辱罵執法者。
回想當年,警隊忍辱負重,為的是捍衛香港治安,不但不時受辱罵,甚至連家人也受牽連。試問如此情況,有倡訂立辱警罪豈是無理?
原圖︰香港警察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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