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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就JPEX案檢控林作等16人 涉詐騙及洗黑錢等 另3人在逃遭通緝

2025年11月05日 18:53

標榜「低風險、高回報」,並透過廣告、社交媒體及網紅大肆宣傳吸納投資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 JPEX 涉嫌大型詐騙案,再有新進展。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今日(11月5日)公布,已就案件落案起訴16名人士,消息指當中包括林作及網紅陳怡。同時,警方已透過國際刑警向潛逃海外的兩名主腦及一名骨幹成員發出紅色通緝令,追緝歸案。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總警司黃震宇表示,截至目前共接獲逾 2,700名受害人報案,涉案金額超過16億港元。自2023年9月案發以來,警方已拘捕80人,並凍結涉案資產約2.28億港元。被檢控的16人中,6人為集團核心成員,7人與場外交易所(OTC)有關,其餘3人則為傀儡戶口持有人。他指出,涉案人士分別被控串謀詐騙、洗黑錢、妨礙司法公正,以及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等罪名。案件將於明日(11月6日)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警司孔慶勳回顧案情時表示,該案於2023年9月爆發。當時證監會指JPEX未獲授權即在港積極推廣業務,其後JPEX突然大幅提高提幣手續費,大批投資者無法提款而蒙受重大損失。警方調查發現,JPEX平台疑涉及挪用客戶資產,不少涉案人士的銀行帳戶出現可疑巨款,並以贓款購買名車、金條及持有大量現金等。

孔慶勳指出,由於至今無任何公司或個人承認為JPEX的真正營運者,警方須進行大規模調查,分析交易及銀行紀錄,訪問大量受害人及證人,並對大量電子設備進行法證檢測及分析,以釐清各人角色及蒐集證據。他強調,警方正同時從「追查幕後主腦」及「截查贓款流向」兩方面繼續調查。

警方今次首次引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第53ZRG條進行檢控。條文規定,若任何人於虛擬資產投資中作出失實或誤導性陳述,誘使他人訂立協議,即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港元。孔慶勳提醒市民,虛擬資產雖非法定貨幣,但涉及詐騙及洗黑錢的罪行同樣受現行法例規管。他呼籲投資者應只透過持牌平台進行交易,避免被高回報承諾誤導,並保持高度警覺及審慎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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