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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交流問答會】陳曼琪建議:構建法律安全網 推「深化國際交往合作」

2025年05月29日 19:00

今年3月,國務院總理李強發表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港澳應「深化國際交往合作」,香港各界亦積極落實。今天(5月29日),行政長官互動交流答問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婦聯執委、立法會議員、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陳曼琪律師就「深化國際交往合作」主題進行發言,並提出4點建議措施,以發揮本港普通法獨特優勢,助力香港繼續鞏固和增强國際化特色,貢獻國家。

陳曼琪指出,行政長官早前率團出訪中東的成果豐盛,其中香港律師會與卡塔爾國際調解仲裁中心及卡塔爾律師協會簽署的諒解備忘錄,標誌著香港法律界在服務國家高水平開放之中肩負重要使命,香港可以發揮普通法獨特優勢,為國內國際雙循環,構建應對國際貿易風險的「法律安全網」,繼續推進「深化國際交往合作」。

就中東訪問在法律服務業方面的成果如何轉化為實際成效,她提出以下4項具體措施:

一、建立協同機制:推動「政策、企業、法律」協同出海,整合資源為企業提供法一、律合規培訓及風險管理支援;

二、擴大法律界參與:未來外訪團應納入更多中小所律師及年輕大律師,拓展國際法律服務市場,助力企業「拼船出海」;

三、強化信保局角色: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可整合中東國家的監管案例、仲裁數據及盡職調查資訊,提供實時指引;

四、深化配對合作:促進法律界與企業對接,為「走出去」提供專業支援。

陳曼琪表示,透過上述措施,香港能進一步轉化外訪成果,為企業「保駕護航」,同時貢獻國家現代化建設。行政長官李家超對此亦十分認同,他指出法律界應參與後續代表團及訪問團,要落實成果須所有業界共同努力,「深化國際交往」合作是所有人的責任,各界各自發揮力量,亦鼓勵法律界代表將來積極參與。

陳曼琪從律師的角度,分享法律界應如何推進「深化國際交往合作」,建議十分在理,也值得社會各界深思。隨著國際調解院在香港設立,希望法律界人士把握機遇,發揮香港所長助力國家發展。

原圖:立法會網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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