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旗下3間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日(11月21日)續審,黎智英繼續親自作供。
黎智英自辯時承認,曾要求《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在報道七一衝擊立法會事件時,要大做特做「年輕人」心聲,以爭取市民諒解和支持,讓他們得以平反。黎智英不希望衝擊立法會事件為反修例示威帶來負面影響,故罕有地下達「編採指示」,但之後改口稱只是「建議」而非「指示」。
黎智英原本否認此為「編採指示」,但在法官李運騰追問下承認,「這只是其中一次罕見的事例」,李官續問黎會否在合適時候向編輯部提出「指示」或「建議」,黎智英辯稱,「昨天曾提及我有畀指示嘅其他事例,但我唔記得仲有呢次事例,你可以理解為『指示』」。李官之後再追問黎智英,報道衝擊立法會的事例,是否反映他要求《蘋果》編採依循特定方向報道,他表示同意。
黎智英又曾要求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提醒國際組員工不要跟隨《紐約時報》及CNN針對特朗普,又指「《蘋果》要靠特朗普政府支持保命,這樣做不太好」。黎智英解釋指,當時《蘋果日報》正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請求特朗普政府阻止《香港國安法》通過,故要求報道不要針對特朗普。
辯方重提黎智英曾向陳沛敏發送特朗普取消本港特殊待遇的行政命令全文,又從訊息中相信黎智英希望她製作制裁名單。黎智英否認相關訊息由他撰寫,估計傳送者與美國白宮有聯繫。至於另一篇關於「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及「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發表的公開信,黎智英將相關信息轉發予陳沛敏,但強調並非作出「指示」,只是「強烈建議」。
辯方又提及多篇黎智英撰寫的文章,黎智英否認透過文章煽動市民憎恨中國及香港政府,只是呼籲市民合法上街遊行示威,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保衛原本的政治架構,強調當中沒有仇恨,也沒有呼籲他人作出違法行為。
原圖:星島日報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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