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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獨歌」無關新聞自由 記協應擔起維護國安責任

文武 2023年06月25日 15:00

文武:「如今有些別有用心的人有意無意間將律政司申請禁制令一事,扯上『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顯然有誤導公眾,混淆視聽之嫌,社會大眾應加以警惕,避免被這類言論誤導。香港也須提防有人利用『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妨礙國安法及其他法律的執行,損害香港整體利益。」



「記協作為新聞工作者的組織,應該在遵守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擔起應有的責任,而非口中講『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實際上卻在做一些涉嫌違反新聞操守和職業道德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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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早前入稟申請禁制令禁止傳播「港獨」歌曲《願榮光歸香港》,高等法院將於7月21日處理有關申請。香港記者協會(記協)近日致函律政司索取相關法律文件,表明如有需要會考慮向法庭申請介入案件,目的是申請新聞工作方面的豁免條款。

法庭此前已作出裁決,認為相關歌曲中的一些歌詞,構成煽動他人分裂國家。過去一段時間,不斷有人利用這首「獨歌」宣揚「港獨」,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更多次在國際體育賽事中發生播錯國歌事件。因此,律政司入稟高院申請禁止傳播這首歌曲,理據充分,並且得到社會主流民意及多數市民支持。

不過,自律政司提出禁制令申請以來,卻有人以影響香港「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為名作出歪曲。事實上,這次律政司申請禁令,與「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無關,只是因應這首「獨歌」歌詞的違法性質,提出禁制申請,防範犯罪行為,並不是禁止歌曲創作和新聞報道和評論。特區政府和多位法律界人士早已一再作出說明和澄清。

香港是法治社會,沒有人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新聞機構和新聞從業員必須遵守法律,又豈能以所謂「新聞自由」為理由,要求免於法律約束?更何況,新聞報道和輿論對社會具有較大影響,新聞機構和新聞從業員在報道新聞,發表言論之時,必須謹慎行為,避免因為新聞報道和言論上的錯誤,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更加不能有宣揚分裂國家,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這也是新聞機構和新聞從業員應有的基本職業操守。

新聞機構和新聞從業員在處理涉及暴力、色情等問題上,具有足夠的專業水平,可以清晰分辨何謂宣揚暴力、色情,何謂專業的新聞報道、評論,在處理涉及國家安全和「港獨」事件時,也應該沒有太大困難。如果有些新聞機構和新聞從業員對法律認識不足,也可以學習相關的法律知識,筆者相信特區政府及法律界也會樂於提供協助,共同做好維護國家安全之事。

如今有些別有用心的人有意無意間將律政司申請禁制令一事,扯上「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顯然有誤導公眾,混淆視聽之嫌,社會大眾應加以警惕,避免被這類言論誤導。香港也須提防有人利用「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妨礙國安法及其他法律的執行,損害香港整體利益。

記協作為新聞工作者的組織,應該在遵守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擔起應有的責任,而非口中講「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實際上卻在做一些涉嫌違反新聞操守和職業道德之事。

(文章為作者的個人意見,並不代表《幫港出聲》立場。)

原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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