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不認還須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6名前《蘋果日報》高層及旗下3間公司,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22日)在高等法院進行聆訊,案中6名高層擬認罪。
6名擬認罪的被告分別為壹傳媒及《蘋果》前高層和主筆,包括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兩名前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和楊清奇(筆名李平)。
案件雖已交付高院但暫未排期,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表示案件會盡快排期審訊,如法庭訂下審期後將安排第二次案件管理聆訊。至於6名擬認罪被告的答辯,或安排在本案審訊前進行,而李宇軒及陳梓華早前已認罪,兩人案件將於9月16日提訊。
支持法庭嚴正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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