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意圖搞事者,必然接受法律制裁!2020年8月31日,被告李傲妍(30歲)在太子某公園內,意圖用打火機點燃封鎖帶,被控一項企圖縱火罪,經法庭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今(27日)於西九龍法院被判囚6個月。
法官李志豪判刑時指,鑑於當時的社會氣氛,被告行為或會挑起在場者情緒,形容場面或會像火勢般一發不可收拾,須判處即時監禁。
案情指,當晚約11時,手持打火機的李傲妍在九龍太子水渠道與西洋菜南街附近某公園,意圖點燃封鎖公園的橙色膠帶,被警方發現並上前制服。李傲妍承認犯案,辯稱想讓長者進入公園。李傲妍被控無合法辯解而企圖用火損壞特區政府的財產,即橙色封鎖帶,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黃營經常造謠抹黑2019年所謂的「831事件」,更藉口「8.31事件」一周年在太子眾集搞事,支持法庭嚴正審判,冀借今次判刑以儆效尤!
原圖: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858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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