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博客

祛瘀生新

陳祖光 2021年05月07日 23:30

陳祖光:「有位不願意宣誓效忠特區政府的公務員,辭職以抗議政府要求她宣誓效忠。她的辭職,可以説是一別兩寬,大家都好。說是抗議,不如說是表態。道,不同,不相為謀。自由社會,各從其志。公務員與任職私人商業公司不同,私商與政府,影響大小範圍也不同。早些表態離開政府,免得傷了公務,害了市民。這位公務員的個人選擇應該獲得尊重,但她的言論可能代表著一部分仍在職的公務員的想法,值得注意。」

👇 記得Follow 我哋 👇
IG: instagram.com/silentmajority.hk/
FB: fb.com/silentmajorityhk
Weibo: weibo.com/u/6655322587
Youtube : youtube.com/silentmajorityhk

有位不願意宣誓效忠特區政府的公務員,辭職以抗議政府要求她宣誓效忠。她的辭職,可以説是一別兩寬,大家都好。說是抗議,不如說是表態。道,不同,不相為謀。自由社會,各從其志。公務員與任職私人商業公司不同,私商與政府,影響大小範圍也不同。早些表態離開政府,免得傷了公務,害了市民。這位公務員的個人選擇應該獲得尊重,但她的言論可能代表著一部分仍在職的公務員的想法,值得注意。

「我認同公務員不能夠公然地去推翻當權者,但也不一定要愛國,首要的應是謹守公義和程序,公共服務和政治是要分開……這是社會穩定的原因,有些東西不能因為政治傾向而有所轉變,公務員應適當地政治中立,」

她的說話有幾個關鍵詞,「公然地」、「愛國」、「公義和程序」、「政治中立」。這些關鍵詞,某程度上反映了與她類似的人的想法。若在這裏解釋「公然地」,是否可以「暗地裏」,又或説她的談論與行為已表示她不愛國,就會有人說這是「捉字蝨」。所以最好討論些普世詞語,較有共同基礎,爭議也少些。

公義和程序。明顯地這位前高級公務員和我這位退休低級公務員,對「公義」有不同的理解,或者是我以為有不同的理解。公義與正義在層次上有高低分別。正義在世界上應該是只有一個定義,可惜在不同民族文化以及宗教,卻有不同角度的理解與行為表現。而公義的解釋就比較清晰,她建基在不同國家的法律上,是共同標準人類行為的共識和契約。所以作為一國國民,若不愛護自己國家,其立之國法與地方法律所確保之公義,亦相隨之而不受尊重。可能這位前公務員所愛所守之國家與公義,並非中國和香港特區之法律。若是,那就早走早著,互不影響好了。至於程序,更加簡單,程序建基於法律、條例和公務員事務條例,沒有特區,沒有基本法,那來程序?不效忠特區政府,怎可以讓人相信你會依法執行程序呢?

香港特區政府高級公務員中有這樣的人員,怪不得特區政府在黑暴時表現得如此軟弱差勁,幾乎斷送了香港。愛國愛港效忠政府,才能忠誠推動政務,服務國家惠及香港市民。愛中國是中國人應有之義,在政治行政上忠於國家憲法下的法律、條例與程序,是公務人員應有之行為。香港特區政府,真的是久受風邪所傷,體存瘀滯已久,瘀血不去,新血不新,還是以中方治之,祛瘀生新!

作者為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顧問

原圖:

https://image.stheadline.com/f/680p0/0x0/100/none/64438eb55da68b06a88090e969ea59ee/stheadline/ST/Kolnews/2021/03/30/071459_KtJgZd2N.jpg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

發表意見

排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