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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文員電話滋擾女警脫罪 官指未能證其曾使用涉案號碼 大家有咩講?

2021年04月22日 16:00

去年5月一名32歲男文員吳啟鑫根據網上流傳載有警員電話號碼的圖片,多次在無合理因由又不斷致電滋擾一名女偵緝警長及一名女偵緝高級警員,其後被控兩項「不斷打電話罪」。

被告今日(22日)經審訊後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王證瑜指被告的父親是涉案電話號碼的登記用戶,且控方未能證明案發當日由被告實際使用涉案號碼,故判被告無罪。王官又解釋指,案發後3個月警方前往被告住所搜屋,雖在被告的床上搜出涉案電話及電話卡,不過當時被告父親亦在場;因此王官認為只能說在紀錄上被告相當有可疑,但難以證實被告在案發當日使用涉案號碼。

結果被告吳啟鑫兩罪不成立;對於被告被判無罪能夠當庭釋放,大家有咩想講?

原圖:https://image.stheadline.com/f/874p0/0x0/100/hd/eadecc7ec74bc8d0841c23aba8f56224/stheadline/inewsmedia/20210422/_2021042210412498132.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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