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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的文明議會

陳祖光 2020年06月11日 12:30

香港立法會是一個國家內的地區立法議會,這個議會在制度上體現出民主。並以文明議事方式為地區事務進行會議,以監控推動政府為市民施政,無論政制、立法、經濟、社福……等大小民生議案,都應該進行文明議會的議事協商方式,簡單而言就是小數服從多數的模式。但昨天香港的立法會為「國歌法」進行三讀辯論時,就上演了一塲泛民反對派的暴力議政鬧劇,而民主議會內有些規則本來是保護議員的言論和表達自由,都被這些違規暴力議員所濫用盡了,這直可反映民主議事的黑暗面,甚至是公民教育的反面教材。這都突顯出香港立法會的反對派議員的質素,根本沒有真正為香港市民謀劃建設更美好社會的志向和決心。

有人認為反對派議員逢政府政策必反是好易做。當年「長毛」做立法會議員時,就曾經有人批評他,一開會,輪到他發言,大駡兩句然後離開,爽得不得了,又十幾萬一個月。根本無須用心於議題,也沒有為他的選民據理力爭,是代表他的選民還是自己呢?議會政治,本來就是將道理說清,然後來個投票,最後取決於多數,政策是行是停來過爽快。這才是一個向前發展的文明社會,社會才有方向,市民才有生活。泛民主派的拉布,已經令人討厭。這亦可能幫了行政機關,協助掩飾行政機關的弱能與對社會問題的束手無策。泛民的拉布及逢政府必反的盲目行為,就讓若干無能的局長藉口泛民在立會上的野蠻暴力行為,索性停手不幹。

掟腐物,潑臭水,低三下四的下流手段去阻止議案通過,這不是幼稚就是「交戲」,除此還懂做些什麽呢?更差的是連自己黨派的政治方向也遮遮掩掩,是反對「港獨」就反對「港獨」,和暴力割席就徹底和暴力劃清關係。其實建制派應該慶幸有這些劣品在議會內撒野,才不會做成競爭對手。但可悲的是原來這些劣品也有市場,這就令人傷心了。

市民要見到、要支持的,是代表市民向政府提出有效意見或是政策去改善住屋、醫療、交通、就業……等的惠及大眾的政策。市民希望的是生活在於一個和諧豐足自由的社會。參政者不是都應該有濟世安民的理想嗎?社會暴亂有很多原因,當中住、行、食、衣的生活生存問題,一定是最主要原因。支持上街暴亂,擾亂議會有效運作,只會令市民生活得更困難更火熱之中。就算你推反了這個政府,你所謂的民主自由,真的可以繼續香港的繁榮穩定生活嗎?有了西方式的民主,就會沒有貧窮,沒有階級種族歧視和剝削嗎?民主理想還都要建立在現實生活上。有人說宗教是鴉片,民主口號又何嘗不是呢!

過去曾經在這片土地上為自己艱苦生活拼命過的人,以這裏為家的人,就只求社會穩定一點,讓這份安樂和安定延續到下一代。在文明議會上使用暴力或拉布去阻延香港的發展,並不能建設理想的香港,暴亂也不會使香港變得更美好。香港的立法會議員是代表我們去推動而不是阻礙香港的發展,請不要以弱智或「交戲」的方式去表現你們不負責任的口號式的民主了。

原文轉載自:堅料網 2020-06-05 評論 (經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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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祖光為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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