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4羅冠聰、梁國雄、劉小麗和姚松炎被入稟司法覆核其議員資格,去年法庭裁定撤銷其議員資格兼付上訟費,其中姚松炎向法庭申請毋須支付訟費。高等法院法官昨天頒判辭批准申請,姚毋須就DQ案付上訟費。消息傳出,不少網民疑惑,敗訴付訟費天經地義,如今姚松炎宣誓玩嘢彷彿零成本,還要納稅人「埋單」。
高院法官區慶祥昨日頒佈的判辭指,姚松炎一方認為,他只是在宣誓中加插字句,較其他人輕微,並且獲准再次宣誓,之後沒有再加插任何字句。按過往立法會主席及秘書的做法,會令他以為加插字句是不會使其宣誓無效。
政府一方指,姚的宣誓是違憲、違法。因他沒有基礎認為,自己抗辯是基於公眾利益,其選民亦不會預期他會作出違法的宣誓。政府一方又指,立法會主席及秘書所作的並非法庭決定,不代表法律,姚基於過往做法這信念並不合理。
法官區慶祥認為,姚松炎選擇抗辯是合理和出於公眾利益。但他強調,即使沒有人大釋法,法庭仍可按照普通法褫奪其議員資格。區官又重申,誓詞中加插字眼如同改變誓詞的形式和內容,並不符合法例規定,姚松炎理應清楚知道的。
區官在判詞中亦解釋,歷屆議員在宣誓中「加料」均沒有被褫奪議席,因此姚有合理理由相信他可以在覆核案中勝訴。若法庭要求他付出訟費,是對他不公。
原圖:http://www.orangenews.hk/pic/0/10/12/15/10121538_33514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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