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根據《社團條例》建議保安局在無合理解釋下禁止香港民族黨(下簡稱民族黨)繼續運作。民族黨成立不到三年,但已經罄竹難書。它公然鼓吹港獨,極盡分裂國家、損害香港之能事。政府如今計劃禁止其運作,絕對是合法、合憲、合情、合理;而民族黨如今面臨被依法取締,實在是罪有應得、大快人心!
警方建議禁止民族黨繼續運作絕對是合法合憲。《基本法》第一條已清楚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而根據《社團條例》,只要社團事務主任合理地相信禁止任何社團或分支機構的運作或繼續運作,是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所需要,即可建議保安局局長作出命令,禁止其運作。
顯見,相關的法例條文已經十分清晰,但民族黨自2016年宣布成立以來,即以宣傳「港獨」、煽動分裂國家為己任,其所作所為顯然是違反《基本法》、衝擊「一國兩制」底線,更是違反了《社團條例》相關規定。
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任何個人或團體違反法例,都應受到法律的制裁。如今保安局根據警方建議,考察禁止民族黨繼續運作,不但合法合憲,更是法治精神的體現,任何真心維護法治的人都不會不支持。
當局考察禁止民族黨繼續運作,更是合情合理。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民族黨卻公然打出港獨旗號,極力煽動鼓吹港獨,還經常與台獨、西藏等分裂勢力勾結,企圖分裂國家。這不但是損害國家和香港的利益,更是傷害了市民的感情。其所作所為,根本難以讓市民容忍和接受。如今它面臨被依法取締,絕對是大快人心!
由衷希望民族黨的下場能震懾其餘仍在苟延殘喘的港獨弊類,希望他們能看清事實:港獨是沒有任何出路的!搞港獨的下場只有一個,就是自取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