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10人全部被裁定暴動罪成,各人分別判監2年4個月至4年3個月,實在是大快人心。不過,心水清的名導演高志森就在Facebook重帖當日的電視片段,令人再次感受到當日的危險情況,反問「應該判監嘅點止十幾人?」
沒錯,若估算當日參加暴亂與被判刑的人數,會發現兩者有一段距離。亦即是說,有不少當日犯事的暴民,並沒有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既然「年輕」也不是求情輕判的理由,參與暴亂的人又為何認為可以「博大霧」脫身?有關當局是否要加緊追捕有關人士歸案呢?
大家一齊畀like,支持警方再次跟進調查,將參與當日動亂的暴民繩之於法。
原圖:http://news.takungpao.com.hk/paper/q/2017/0624/3464232.html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