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警務人員在2014年佔中執勤期間,被指襲擊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各判囚2年。7警其後全部獲准保釋等候就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今早批准觀塘區反黑組警員劉興沛和黃偉豪,就定罪及判刑進行上訴。
上訴方指,兩人就定罪提出的其中一項上訴理據,是涉案新聞片段並不連貫,當中有49秒的畫面被遮擋,質疑法庭應否接納涉案新聞片段呈堂;另一項屬事實爭議的上訴理據,是原審法官有機會認錯人,認為定罪並不穩妥,有合理爭拗之處。至於刑期方面,上訴庭認為有合理可爭辯之處,故批准兩人上訴。
原圖:http://news.takungpao.com.hk/paper/q/2016/1206/33998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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