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新政的游蕙禎及梁頌恆,去年在立法會被裁定宣誓無效後,2人連同3名前議員助理衝擊立法會會議室,游梁及3助理被控以參與非法集結罪,案件今早開審。
案情指5名被告,去年11月2日在立法會會議室外,連同3名前議員助理及義工楊禮康、鍾雪瑩及張子龍,參與非法集結,並作出擾亂秩序或帶有威嚇性的行為。交替控罪指,5人同日連同其他人企圖以暴力方式進入立法會會議室。
各被告進行答辯程序前,辯方先爭議控方打算呈堂的立法會閉路電視片段,指出其中有2段片段,律政司並未以符合立法會《議事規則》的程序去取得立法會的特別許可。因此,辯方反對控方將有關片段呈堂。
控辯雙方就此項目進行陳詞,在未待法庭就爭議作出裁決前,控方建議先押後至明天,以待控方處理清楚所有相關的程序問題;法官則先要各被告進行答辯。游蕙禎、梁頌恆及3名助理均否認控罪。
原圖:http://www.hkcd.com/content/2017-04/26/content_10457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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