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因衝擊政府總部案而被判囚6至8個月。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石永泰接受電視台專訪時表示,三名學生領袖被判刑是「求仁得仁」,直言當初參與「佔領行動」的人,均稱「無畏無懼」,而當中的「無懼」即是不怕入獄,故他們入獄不應被說成政治檢控或受逼害。石永泰的言論,贏得法律界及評論界的廣泛贊同!
不過,發起「佔中」的戴耀廷,當然又要砌詞狡辯,戴耀廷昨日反駁指,現時的情況是把責任推向抗爭者,反問為何「不指出制度的暴力」,又反指要由年輕人走出來,竟然質疑石永泰等「沒有走出來的中年人是否有責任」。戴耀廷又搬出所謂「公民抗命」為自己辯護,批評上訴庭正正忽略了「公民抗命」在普通法內的歷史和形式,又指文明社會不完美,需要有公民抗命。
戴耀廷口口聲聲說「公民抗命」,講到底卻是不願承擔「公民抗命」的後果!他指當年包括石永泰在內的成年人,都未有走上街頭,令一眾年輕人要走上前抗爭,因此責任應是由沒有走上街頭的人負上。「使用暴力者」反指「制度暴力」,上街搗亂者怨別人未有一起搗亂?戴耀廷竟然還是港大法律系教授!香港的教育界有這種「教授」存在,有將來嗎!
原圖: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518227/%E7%9F%B3%E6%B0%B8%E6%B3%B0%EF%BC%9A%E3%80%8C%E6%B3%95%E6%B2%BB%E3%80%8D%E4%B8%A6%E9%9D%9E%E5%96%AE%E7%B4%94%E5%AE%88%E6%B3%95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1576690/%E6%88%B4%E8%80%80%E5%BB%B7%E8%B3%AA%E7%96%91%E6%94%BF%E5%BA%9C%E6%98%AF%E5%90%A6%E7%A6%81%E6%AD%A2%E9%81%B8%E6%B0%91%E4%BB%A5%E6%89%8B%E6%A9%9F%E4%BA%A4%E6%8F%9B%E8%B3%87%E8%A8%8A?mtc=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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