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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獨立王國年袋10億 剝削員工兼以潛規則拖糧

2017年07月11日 18:00

有港台「catII」合約員工向《幫港出聲》爆料,指港台剝削無所不用其極,竟有潛規則規定一個月內上班不足15天的員工,全部都會被拖糧兩個月,但港台安排的工作量根本不足15天。一個每年經費多達10億元的獨立王國,亦身為政府部門,豈可如此荒謬,審計署應該立即介入調查!

根據港台向政府提交的來年經費預算,下一財政年度2017/18經費高達10億元,當中4億元用作薪金開支。港台現時員工多達713人,港台不論資源及人手都極度充裕。不過,一名於港台負責影片製作的「cat II」員工向《幫港出聲》爆料,catII合約訂明是自僱形式受聘,沒有員工福利甚至要放無薪假期,基本上是「假自僱」。

而且,港台對「catII」員工有潛規則,凡一個月內上班不足15天者,出糧日將順延兩個月,以方便會計部計數。他指港台委派的工作不時每月少於15天,卻有此不合理規定。他指catII合約上訂明他們只是自僱人士,對生活無保障,「自僱已經好無保障,仲要返工成日遲出糧,好多catII員工都做到冇癮,點解身為公營部門請員工都可以咁亂?」

另外,日前有傳媒報道,港台近年聘用30名俗稱「cat II」的服務提供者,負責外出拍攝採訪、寫稿和剪輯等,其工作器材如攝影機及電腦等均由港台提供,工作範圍及工時與全職員工相若,卻以日薪計算酬勞,不過由於他們只是自僱人士,故無勞保、強積金和有薪假等僱員權益。事實上,去年7月,港台電視節目《頭條新聞》主持曾志豪,同樣是「cat II」員工。曾出席港台員工大會提問時,被廣播處長梁家榮質疑「唔係員工」、「呢個係員工大會」。由此可見,港台的「cat II」員工,地位是何等低微。

對於梁家榮都親口指「cat II」並非港台員工,港台機構傳訊組總監伍曼儀竟然有另一番獨到見解,她說車淑梅、鄭子誠都係咁情況,更反指絕大部份人都認為車淑梅是港台員工。至於有cat II會以港台記者身份報道新聞,伍認為當中不存在矛盾。她說為了靈活調動,會由部門決定「cat II」提供服務的時間,他們亦須通知部門何時不能上班。

「香港電台成日拎住道德光環,以批評政府為己任,事實港台自己帶頭剝削員工,其身不正,有乜資格批評人?」工聯會新界東辦事處總幹事鄧家彪批評,基於藝人工作性質,以「cat II」方式聘請藝人無可厚非,竟然以「cat II」方式聘請新聞從業員不能接受,令新聞行業零散化,與壹傳媒早前宣布假自僱方式聘用員工都是一丘之貉。鄧指事件正反映港台已成獨立王國無王管,要求政府盡快介入事件。

 

原圖﹕

http://std.stheadline.com/inewsmedia/20150806/_2015080614422857951_popup.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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