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早前踢爆「長洲覆核王」郭卓堅住長洲僭建屋至少七年,其神秘背景近日愈來愈多真相曝光。郭曾向傳媒稱,他畢業後在政府法律部門任文職,妻子梁翠華結婚時則為醫生,而他與前妻離婚已23年。不過,《大公報》記者獲得郭梁二人於70年代的結婚證書,註明梁翠華結婚時申報的職業政府護士,至於郭卓堅結婚時申報職業是商人,與他向傳媒所述大相逕庭。
郭一直強調與前妻離婚23年,不過郭卓堅現時所住的僭建屋,業主正是前妻「梁翠華」。郭多次向記者強調與梁只是業主與租客關係,又斥街坊將梁翠華胡說成是他妻子。
法援署發言人稱,據查冊結果顯示,梁翠華擁有郭入住的東堤4F地面單位及欣榮花園一個單位,物業價值合共近千萬元,故此郭卓堅除非與梁翠華是分居關係,否則由2006年至今,郭卓堅因為司法覆核所申請的法援或有欺詐之嫌。該署日前已發信予郭,要求他就申報居於梁翠華擁有的兩個東堤物業,回信交代清楚。發言人補充,審批申請者資產限額時,配偶的收入及財產須計算在內,但若申請者與配偶已經分居,或配偶在法援申請涉及的爭議有對立利益,則不用計算配偶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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