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初選案12名被告,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裁決於2月23日出爐,遭全數駁回。簡言之,維持戴罪之身不改,繼續坐監服刑。
「出得嚟行,預咗要還。」一批「民主爛仔」,挑戰法律底線,有勸籲過、有警告過,執迷於「政治紅利」,狂言「落墨無悔」,既然「沒有後悔」,就應該接受「敗寇」的命運,何必輸打贏要,威風過後,又不欲服刑?
常言道︰「儘管是一張廁紙、一條底褲亦有其本身的用處。」更何況現在有12名囚犯?充當「人血饅頭」的作用便大了。曾經入獄、現時人在加拿大,並一度自稱「難民」的張超雄,打著「民主」的旗號,再潦倒也拿得一個「國際特赦組織香港海外分會發言人」的職銜,延續其「吊吊揈」的政治生涯,一面大罵港府什麼「威人威威」,罵完之後卻有無能為力,盡顯「虧人虧虧」的困境。
面對12人要把牢底坐穿,張超雄批評原審是錯誤的定罪及判刑,現在法院未能推翻案件,錯失糾正不公義的機會。之後又指這凸顯了香港的人權狀況嚴峻,揭示了案件是政治檢控的本質。甚至說道眾人只因行使表達、結社自由,以及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便換來長期監禁。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海外分會發言人」果然不是浪得虛名,還是把以往那套無賴心法,唸得滾瓜爛熟,把「顛覆政權」說成是「行使自由」,如同2019年黑暴打砸燒,也不過是行使「表達權利」;思想如此契合,難怪「黃黑一家親」,明知打砸燒法理不容,卻怎也不願割席。
不過,張超雄再說得激昂,再舔得西方政客的仇中思維,high上加high,要坐監的還是要繼續服刑,囚禁之苦、粗茶淡飯、惦記家人……放心,在你張超雄噴完一輪口水之後,這些苦他們仍然要捱,仍然要受,好歹張超雄也是位有入獄經驗的前輩,相信他一定深明這個道理。
張超雄大口咬噬這場「人血饅頭」盛宴之後,沒有不公,只有陰公,這位「西方公公」——人在西方的公公,未有與「同路人」站在同一土地香港之上,說了一大堆話,儼如在說風涼話,真是「無陰公」囉!
原圖︰星島日報
(文章為作者的個人意見,並不代表《幫港出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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