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因47人初選案罪行須面對56個月刑期,正在赤柱監獄服刑,但今年6月6日,他再涉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在獄中被警方國安處人員拘捕。控罪指,黃之鋒於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2日期間,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政府制訂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案件在黃之鋒於獄中被捕同日下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今日(8月8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今日,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本案將轉往高院審理,而法庭方面應控方要求,把案押後至9月5日再訊,以便進行交付至高院的程序,黃在本案中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消息指,今日庭上的公眾席幾乎坐滿人,當中包括歐盟及美國在內的組織及國家的領事館代表,司法機構總共派出了25張記者旁聽籌,以及67張公眾旁聽籌。黃今穿白色上衣及黑色外套出庭,不時望向旁聽席。散庭時,有旁聽人士對黃之鋒高叫「保重」、「頂住」,黃之鋒亦有向旁聽席鞠躬致謝。
原圖:星島日報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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