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為加強打擊「太空油」,今日(2月14日)刊憲修訂《危險藥物條例》,將製作「太空油」原料依托咪酯和3種類似物列為毒品。任何人管有依托咪酯及3種類似物,最高可判囚7年、罰款100萬元;販運及非法製造有關毒品最高可判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
禁毒專員李基舜表示,有關類似物與太空油作用相若,要防患於未然,相信立法後可加強阻嚇力。若年翰人知道依托咪酯及「太空油」等毒品不可接觸,相信會提高他們的警戒心。
為提高公眾對「太空油」的認識,香港執業藥劑師協會今日舉辦「第一屆香港藥劑法律公眾教育嘉年華」開幕禮,教育公眾認識依托咪酯等危險藥物及相關法例。
政府刊憲將依托咪酯及3種類似物列為毒品,相信能夠加強阻嚇力,有助打擊「太空油」,支持港府打擊同類型毒品!
原圖:now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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