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暴時發生的元朗721暴動案,其中一名42歲會計師何贊琦,涉打傘掩護黑衣人,並向白衣人擲物,經審訊後今(4月5日)於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成,還柙至4月10日求情及判刑。
被告早前自辯稱,他只是出於「八卦」才前往現場,辯方指他「行俠仗義」與村民衝突對峙,目的是保護自己和市民。法官李慶年認為何贊琦證供不可信,更指其行為已超越「八卦」,實情與白衣人陣營無異,是暴民一分子。
李官續指,即使白衣人曾以暴力對待車廂內的市民,黑衣人也不應該連群結隊,主動從元朗站走到英龍圍與村民對峙,批評「黑衣人一方以暴力還擊,有道理也變成沒有道理,甚至出現歪理,造成以暴易暴,違理違法」。
此外,何贊琦亦承認他有多次可以離開現場的機會,卻選擇留下,李官認為被告目的是與黑衣人陣營共同進退,故拒絕接納被告「自衛」的辯解,裁定被告暴動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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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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