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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思堯預告抗議區選 企圖煽動罪成囚9月 官:棺材及溪錢寓意中央政權結束及終結 言論自由非絕對權利!

2024年02月16日 15:00

「示威常客」古思堯於去年12月區議會選舉投票前,預告到選舉事務處抬棺材及撒溪錢,以抗議「民主派人士」無法參與區選,最終未出發先被捕。西九龍裁判法院今(2月16日)裁定他一項「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成,判囚9個月。

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指,被告早已策劃行動,包括自製棺材、在棺材寫上字句、通知傳媒到訪、預先印刷立場書等,反映他意圖參與示威,若非事前被捕必然會付諸行動。

蘇官續指,言論自由非絕對權利,須在現行法律框架下行使,若只是表達相反意見以,不涉煽動意圖,並不構成罪行。不過被告以象徵死亡的棺材及溪錢,寓意推翻中央政府,令中央政權結束及終結;並藉區議會選舉借題發揮,意圖煽動他人仇恨中央及特區政府,令市民產生對抗及離叛情緒。而被告亦不諱言目的是要羞辱政府,遂裁定他罪名成立。

控罪指,被告古思堯(77 歲,無業)於 2023 年 11 月 29 日至 12 月 8 日期間,在香港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正如蘇官所言,言論自由並非絕對權利,古思堯預告抬棺材及撒溪錢以抗議區選,明顯已超出法律容許的範圍,如今他被判入獄9個月可謂咎由自取,支持法庭依法判刑!

原圖:星島日報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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