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舉辦的第31屆「香港舞台劇獎頒獎禮」,被藝發局扣減資助,引起香港戲劇協會的強烈反應,會長馮祿德更召開記者會要求藝發局「撤回指控」。不過,劇協似乎搞錯了事件的根本,藝發局只是就是否資助劇協的頒獎禮作出一項決定,何來「撤回指控」之說? 劇協如果真心搞藝術,就不能讓「泛政治化」污染藝術,這才是真正扼殺藝術創作的禍端。
這次事件中,藝發局只是作了一個扣減資助「香港舞台劇獎頒獎禮」的決定。作為政府指定全方位發展香港藝術的法定機構,藝發局使用的是政府公帑,當然必須審慎考慮。藝發局不資助有可能會影響其聲譽的活動,難道不是理所當然,合情合理的決定嗎?為何這樣的決定還要受到劇協的質疑甚至聲討?
再者,藝發局資助哪項活動,不資助哪項活動,說到底只屬資源運用的問題,又怎能將藝發局不資助某一項活動的決定,視為一種「指控」?所謂的「指控」為何?劇協是否應該要有更清晰的說明?否則,劇協要求藝發局「收回指控」之說,又從何說起?
劇協舉辦的「香港舞台劇獎頒獎禮」,邀請時事漫畫家尊子和前港台記者蔡玉玲擔任頒獎嘉賓,到底是出於藝術需要,還是出於其他原因,相信不需要畫公仔畫出腸。至於頒獎禮活動的司儀,談及「紅橋」、「紅線」是否「意有所指、語帶雙關」,公眾也能作出是非判斷。
香港是法治社會,任何行為都必須符合法律的規範,藝術創作也不例外,不能觸碰法律的底線。香港也是一個注重道德的社會,藝術創作也不能超越道德的底線。這兩條「線」從來都存在,也得到社會認同。而且放眼全世界,絕大多數現代文明的國家,都認同這兩條「底線」。劇協刻意強調的所謂「紅線」,又一再要求政府交代「紅線」,所指何處?意欲何為?劇協心知肚明,明眼人也都能看得清楚。這種玩法,到底是在搞藝術,還是在玩政治,相信公眾不難作出準確判斷。
劇協又認為,藝發局不資助其舉辦的頒獎禮,會損害劇協的聲譽和尊嚴,這種說法也值得斟酌。香港有句俗語,「面係人畀嘅,架係自己丟」,劇協的聲譽只會受自己的行為表現影響,如果劇協心中無鬼,又何須擔心聲譽受損?香港還有另一句俗語,「食得鹹魚抵得渴」,劇協既然要試探「紅線」,為何又不願承擔後果?還要逼藝發局以公帑資助,認同他們的所作所為,這不是強人所難嗎?
劇協又稱,事件對業界創作空間和士氣會有影響,亦有人認為藝發局的決定「扼殺」創作空間。但藝發局只不過是作出一項不再資助某項活動的決定而已,並沒有任何限制創作之實,又怎能被扣上這頂帽子?所謂「一隻手指指住人,四隻手指指住自己」,劇協無謂指責藝發局,更應該自我反省,不能再玩披着藝術外衣的政治把戲,用所謂的「幽默」來作掩飾,將藝術創作引入泛政治化的漩渦,這才是對戲劇界最大的傷害。
(文章為作者的個人意見,並不代表《幫港出聲》立場。)
原圖︰星島日報圖片
https://image.hkhl.hk/f/1024p0/0x0/100/none/aa8171094eec61856b25da464a434e37/2024-01/011191313121.jpg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