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違法者難逃牢獄!2019年暴動,其中令人印象深刻一幕,定是8.31太子站騷亂,黑衣暴徒在站內搗亂生事,最終多人被捕。其中分別涉及阻差辦公、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的3名被告,今日(9月27日)被判囚6周至3個月。
涉案的3人是28歲的劉汝恒(髮廊職員),所涉罪名為阻差辦公;26歲的劉洪發(運輸工人)及25歲的黎卓如(學生),則涉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當日警方在2人身上搜出雷射筆。
辯方求情時指劉汝恒是由於當日太子站內,有多人橫衝直撞,令他作出不當判斷;黎卓如犯案則屬一時衝動。至於劉洪發希望及早出獄,以照顧母親。最終,裁判官蘇文隆判劉汝恒入獄6周;劉洪發和黎卓如則要面對3個月的監禁。
天網恢恢,一時衝動或是受環境影響,絕非是違法的藉口。回想當年暴徒作亂,反過來責怪警方執法,最終難逃判囚下場。最離譜是至今還有人愚信「太子站有死人」的謊言,為了抹黑警隊,無所不用其極。與其盲目仇警,不如看看一群判囚入獄的人士,他們不是只有悔不當初嗎?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www.stheadline.com/society/3276625/4年前831太子站衝突-3人認罪判監6星期至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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