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香港街頭演唱「港獨」歌曲《願榮光歸香港》而被捕的歌手,表示在9月初遭澳門驅逐出境,且被禁止入境一年。
馬賦馳(Oliver Ma)於2021年5月因在街頭獻唱《願榮光》,因而遭控「組織受禁羣組聚集」,並於今年5月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昨日(9月10日),他在社交媒體上講述一件在9月3日遊澳門的經歷。他指出當日在午膳後便於街頭演唱,但陳後有澳門警察要求他停止演唱,並要他收拾東西。
警察取得馬賦馳身份證後,並與其家人「談話」,眾人隨之前赴警署,馬賦馳需簽署表格。家人則在大廳等候,並需要簽署表格才可以離開。
接下來,馬賦馳除了簽署表格外,亦回答了警察的提問、拍攝照片、打手印及留手指模等。正當他以為可以離開時,卻被扣留了更長時間,期間被要求交出手機。他指出警察及後才拿出同意書讓他簽署,馬賦馳形容為「彷彿我有選擇一樣」。
憂被引渡至內地
隨後,馬賦馳被帶到另一間警署。當再要回答警察提問時,馬賦馳詢問可否聯絡律師,惟遭指由於其律師不在澳門而被拒絕。馬賦馳又提及警察曾問他是否曾在港獻唱《願榮光》?是打算在澳門獻唱?歌曲意義為何?他表示在此時才明白為何會如此遭敵視。
馬賦馳表示期間為自己的安全而感恐懼,憂心不配合回答問題要捱打,甚至會否因而被捕或引渡至內地。及至翌日凌晨,馬賦馳獲告知被禁入境澳門一年。他在文中指出這是其經歷過「最不人性化」的逮捕及拘留云云。
黑暴之下,有人鼓吹「港獨」,時至今日陰霾不散,尤其今日在海外,仍有人借歌曲宣揚「港獨」,令執法部門仍對相關人士有所提防,足見其影響之深遠。當有海外人士大談「港獨」歌曲及口號之時,還有人要盲目附和,以身試法嗎?
原圖︰馬賦馳 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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